工業廠房轉型觀光工廠 取消優稅

2015-02-03 04:05:15 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

適用工業用地輕稅的工業廠房用地,一旦變更為觀光工廠,財政部表示,因土地已不再做工業廠房使用,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資格必須取消,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
目前,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%,並採累進課徵,最高可達課稅地價的5.5%;工業用地則給予優惠的單一稅率1%。

基於營運需要,近來民間有不少工業用地轉型為觀光工廠,原適用的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資格能否繼續保有,產生疑義。財政部指出,觀光工廠性質不在從事生產及製造,因此並不符合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資格。

財政部指出,時代及產業結構的變遷,導致許多工廠為求突破營運瓶頸,轉型為保有生產製造又開放廠區觀光的「觀光工廠」。

雖然觀光工廠是利用原有廠房及附屬設施,轉型美化改作觀光等「服務」功能,,已非供「生產製造或加工」使用,財政部因此認為,不得再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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